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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基督徒的德行(下)》 講者:徐錦堯神父 | 第二集:大公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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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sa:徐神父,你好。昨晚我們談到德行,神父你提到想用「大公精神」去談論德行。你可否和我們分享大公精神是甚麼?還有,大公精神和德行有甚麼關係呢?


徐:曾經有個倫理學家,對我說:「徐神父,我們基督徒,因為有超聖的意向,我們為天主做事,我們做同樣的事,價值比外教人高。」我聽了之後,感到不舒服。同樣的事,為天主而做,價值就比外教人高,我不相信這回事。我想你們都聽過,大家做同樣的事,大家都用了五分力去做事,而我是基督徒,我為天主而做,而他人不是基督徒,不為天主而做;那麼,我出五分力就有六分功勞,而他人的五分力只有五分功勞,總之我就比人多,這件事,我聽起來,真的感到不舒服。


Rosa:那就好像將貢獻劃分為不同等級的人,就有不同的價值。


徐:那真的沒理由。反過來,同樣的行為,行為的價值是相同的,難道美國人處事、中國人處事或非洲人處事,有不同的價值嗎?為我來說,我並不認同。為何因為我相信天主,同樣的行為,價值會比人高呢?除非,你為天主做事,你會出更多的力,於是你的力度增加,正因為你力度增加,質量提升,價值也就增多。但沒理由質量相同,價值會較高。


Peter:我也不認同這說法。不過,天主教教導我們做了很多好事,但自己都要保持謙遜的態度,那麼,價值可能更高。


徐:其實,我所追求的是行為的本質,我並不理會人有沒有信仰。最重要的是提升行為的本質,我相信如果人相信天主的話,就會愛人愛得更深、更濃、更徹底、更無私、更純潔,那才有價值。如果你愛人不比別人好,而說自己是教友,而做同一件事的功勞更大,我真的不認同。


  很多人都說自己為天主而做,有超聖的動機,這是傳統的天主教倫理,在梵二之前會這樣說。我1956年進入修院,我所聽到的就是那些教導,而梵二發生在1962年,所以我曾學習梵二之前的倫理思想。我也感謝天主,讓我活在梵二前後,我也曾經歷七所修院,九位院長及十一位神師,從最保守至最前衛的都有。在我面前,集齊了不同的天主教信仰及道德的觀點,讓我隨意選擇。


  今個月,我就會將最好的選出與大家分享,希望大家耐心聆聽,若有不同意見,歡迎致電活水基金,他們會將問題轉達給我再和大家分享。我們先談到這裡,下次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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