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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話「金錢以外」
活水基金簡介及標誌的意義
轉載自「更新雜誌」第51期

自從退休以來,我就一直從事另一種的工作,那就是照顧年老體弱的父母親和用餘力去關顧一些孤獨無助的長者,不知不覺間,我和老人們建立了很好的關係。我稱這是「工作」,因為我是認真的。


多一分敬重


我覺得有一種奇妙的力量在推動著我,當中有我對賜予並培育自己生命者的感恩,有我對弱者的憐憫,有我對善良者的仰慕……。父母親沒有教我甚麼,但他們的一言一行都能讓我思索,讓我選擇自己行為的模式。他們是最值得我去愛的。不過,如果沒有天主在父母親身上工作,我不會有這樣的識見和動力;如果沒有天主在我身上所加予的恩寵——作基督門徒,我不會看到天主對我是何等重視。我對老人所作的,天主都為我大開方便之門。感謝!讚美!再感謝!


父親離世之後,我和妻子就帶著體弱的母親移居紐西蘭,那裡有較舒適的居住環境,但食物方面,對年邁母親來說就稍嫌不合。母親經常要看病,在外國,和醫生溝通真有點困難,特別是有關老人病。漸漸地,我發現自己難以處理母親的沐浴問題。不久,在港的弟弟通知我,為母親申請的政府津貼護老院已獲批准,希望我儘快決定和安排母親回港。我知道母親不想住護老院,我自己也不忍心,但實在無奈,只好成行。


天主的使者


回流香港之後,我每天進出護老院,就像母親的貼身侍衛。我常對母親說,我是天主派來的使者,專責保護她的。她雖然住在護老院,但因我經常出現,這裡成了她的家。平常我扶著母親步行散步,給她放映她所喜歡看的電視節目,讓她吃自己喜歡吃的東西,讓她見她喜歡見的親戚朋友,讓她和遠方的親戚朋友通電話,我也和她談人生,談信仰,最後她也領洗成為教友,我想那是我和母親最開心的事。


護老院生活就是沒有太大自由,常令老人們鬱鬱不歡。肢體傷殘固然令人失去行動自由,但主要問題是在一些合理的要求得不到重視,例如:餸菜沒有煮熟,限時吃飯,吃得慢的老人不被照顧;鄰床的老人在排便,其他老人避無可避;天氣炎熱,冷氣不足;老人有所要求,護老者冷漠回應。老人們根本無力投訴,更無力爭取。每次我向院方提議改進,都感到十分吃力,許多時都沒有結果。我體諒護老院的資源有限。為母親,為老人,我須要做得更多。

母親離世後,院方允許我繼續在護老院做談話義工,不時我要向院方反映老人們的要求。祈求天主悅納我的工作,並賜福給老人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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