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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誡》 講者:徐錦堯神父 | 第二集:誡命與束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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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眾:徐神父,大家開始討論十誡,我有一個問題想神父指教,為何天主要定下「十誡」,而不是「八誡」,也不是「十二誡」,而就一定要「十誡」呢?我們看到香港的法律書也很厚,「十誡」是否已經足夠,包羅所有的事呢?


徐:其實十誡並不是法律書,是一個人生的指標,是一個綱領,就好像憲法一樣,即是國之大法,是簡單的,是一個方向來的。我想天主要將誡命定為十條、二十條、五條或八條,全都可以的。


  上次我講到,其實十誡就只有兩誡,就是愛主、愛人,其實做到這兩點就已經非常足夠。


聽眾:我們常說要「憑良心去做人」,其實這和十誡之間是不是可以作個取捨,做其中一樣就可以呢?


徐:其實十誡和良心是非常相關的,我自己覺得十誡不是一些禁忌,十誡其實全都是生命的規律,就好像萬有引力的定律;或好像是種花、飼養小動物,也有規律,如果我們不按照規律的話,它們就會死掉;甚至是一部電腦,創造電腦的人,他的腦海也有一套規律。十誡就是生命的規律,天主叫我們按照這些規律生活,就會得到快樂,就能成全,也能達到人際關係的完滿,甚至擁有一個幸福的家庭,及至大同的世界,這就是十誡的原意。


聽眾:神父,你曾講到雖然十誡表面看起來,是很多的規條,但其實內裡的含意,反而是正面的訊息。事實上,我們一聽到十誡就會覺得有很多框架,很多事也不可以做,其實這是十誡的原意,還是背後有別的意義呢?


徐:我很喜歡佛教的一句說話,「多種菜,不怕雜草」。那些禁忌就好像是雜草,很多事也不可以做,其實,有些事是我們不應該去做的,例如我們不可以說謊,不可以打父親,這些都是應該做的。我們不可以說謊,其實就即是要做個誠實的人,不需要天主十誡,我們也會明白;不可以打父親,就即是我們要飲水思源,報親恩,而且父子關係是很美好的,為何要打父親呢?


  我想很多教友都不明白,覺得十誡是一種束縛,不可以做這樣,也不可以做那樣,甚至會問:「為何星期日要浪費半天去彌撒?」我在這裡想提醒大家,人生有很多美好的事,但人其實也有墮落的傾向,就像中國人所說的:勝山中賊易,勝心中賊難,我們真的想縱容自己,也真的想大魚大肉。我在外吃晚飯時,見到一個很胖、很胖的少女,我覺得她很可憐,如果不是遺傳的話,就應該是暴飲暴食的結果,我覺得這相當不值。


  所以我們要多種菜,不怕雜草,其實在十誡裡,天主告訴我們人生有個目的,是一些很美的事,我們其實可以活得崇高而偉大的,十誡就是想告訴我們這件事。好了,下次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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